![]() 根据《劳动公约法》战46条第1项战第38条第1款第3项划定,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公约,并请求用人单位支出经济补偿。该条划定正在北京如何适用呢?北京市分设两种情况: 1、已创立社保帐户或交纳险种没有齐。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公约前一年内乱,存正在果用人单位不合错误已为劳动者创立社保账户或虽创立了社保账户但交纳险种没有齐状况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公约法》第三十八条的划定以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其交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公约并主意经济补偿的,日常应予撑持。 2、交纳年限不够、纳费基数低。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创立社保账户且险种完备,但存正在交纳年限不够、纳费基数低等标题问题的,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可经由过程用人单位补纳或社保办理部门欺压征纳的方法完成,正在此状况下,劳动者以此为由主意解除劳动公约经济补偿的,日常没有予撑持。 理论中经常呈现用人单位欺压劳动者写没有交纳社保的保证书大要劳动者意愿请求没有交纳社保的申请,这类情况下劳动者能以用人单位已交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公约并主意经济补偿吗? 北京仲裁战法院系统觉得: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划定的用人单位取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即使是果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没有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根据《劳动公约法》第三十八条的划定主意经济补偿的,仍应予撑持。 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s://www.wnceo.com)。 2、本网站部分投稿来源于“网友”,文章内容请反复甄别。若涉及侵权请移步网站底部问题反馈进行反映。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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